关于调整清明假期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2013年清明节假期临近,国内期货交易所将于2012年4月4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日)休市,4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为防范交易风险,我司自4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调整相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保证金调整至9%;
锌、黄金、螺纹钢、线材保证金调整至11%;
铅、燃料油保证金调整至12%;
铜保证金调整至13%;
橡胶保证金调整至14%;
白银保证金调整至15%。
2.大连商品交易所:
玉米、焦炭保证金调整至9%;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保证金调整至10%;
焦煤保证金调整至11%。
3.郑州商品交易所:
强麦WH、早籼稻RI、普麦保证金调整至10%
菜籽油OI、油菜籽、菜籽粕保证金调整至11%;
PTA保证金调整至13%;其他品种不变。
自2013年4月2日(星期二)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各期货交易所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涨跌幅度由3%调整为4%;
铜、锌、螺纹钢、线材、黄金、铅、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涨跌幅度由5%调整为6%;
2.大连商品交易所:
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3.郑州商品交易所: 不作调整
调整期间,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3年4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
铝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为8%,涨跌幅度调整为4%;
铜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调整为4%;
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幅度调整为4%;
天然橡胶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恢复为5%;
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调整为6%;
螺纹钢、线材、黄金、铅、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2. 其余品种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比例。
清明假期期间影响期货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市场风险增大。望广大客户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防范假期带来的投资风险,请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