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国庆长假期间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国庆长假期间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十一”假期临近,国内期货交易所将于2011年10月1日(星期六)至10月9日(星期日)休市,10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为防范交易风险,我司自9月28日(星期三)结算时起,调整相关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橡胶、锌、黄金、燃料油保证金调整至20%,铅、螺纹钢、线材、铝保证金调整至18%;
2.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保证金调整至16%,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焦炭保证金调整至18%;
3.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白糖保证金调整至20%,早籼稻、菜籽油、PTA、强麦、硬麦保证金调整至18%。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沪深300近月合约保证金仍为17%,季月合约保证金仍为20%。
调整期间,各合约公司保证金高于上述标准的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10月10日(星期一)未出现单边市,则结算时起恢复至原水平(菜籽油保证金调整为12%、早籼稻保证金调整为13%)。
节日前后,期货交易所对涨跌停板幅度作了调整,具体如下:
1.上海期货交易所:自9月29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调整如下:铝调整为7%,其他品种调整为8%,如遇上述涨跌幅度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10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比例。
2.大连商品交易所:自9月29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扩大至7%。10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涨跌停板恢复至5%。
3.郑州商品交易所:10月10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菜籽油的涨跌停板调整为5%,早籼稻的涨跌停板调整为6%。按规则规定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长假期间影响期货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市场风险增大。望广大客户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防范长假带来的投资风险,请您提前做好应对准备,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祝各位客户国庆节快乐!
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